附件是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。
根据通知要求,申报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( 其他要求以附件及国家留学网通知要求为准)。
根据选派简章,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:
1、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;
2、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;
3、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;
4、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;
5、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服务尚不满五年。
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于1月6日(下周三)下班之前内邮发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张璇报名,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申请。
附件: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